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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伤性寰-枢椎不稳定是指该部骨和韧带结构遭受暴力损伤,丧失正常功能和稳定作用,可导致寰枢椎脱位或半脱位,引起神经压迫症状。
早在19世纪初叶,Wood-Jones(1913)即对这一类型的骨折进行了描述。至1965年,Schneider再次对其加以介绍,并命名。所谓绞刑架(Hangman)骨折系指发生于第2颈椎椎弓峡部的骨折,既往多见于被施绞刑者,故又名绞刑架骨折。这种损伤在临床上时可遇见,在民间被视为不祥之兆,因此患者常有精神方面的压力。
临床上多见,症状轻,暴力主要波及椎节前柱,因此多属稳定型。也可能有少数伴有后方小关节脱位及椎节不稳定的病例(多伴有脊髓损伤),在处理上应注意。
椎体爆裂骨折又称为垂直型压缩性骨折,较少见,多属不稳定型。由于本型骨折的骨折片易侵入椎管,故截瘫的发生率高,应引起注意。
在临床上,典型的颈椎后脱位十分少见。颈椎后脱位为严重过伸性损伤的类型之一,属完全性损伤,多伴有脊髓受损及软组织的广泛性损伤,故预后欠佳。
无论有或无骨折的关节突脱位均属严重损伤,由于其引起椎管骨纤维管道变形,因而势必构成对其中神经组织的压迫。脊髓受累引起瘫痪的发生率均超过70%以上,亦有90%的报道,尤其是在双侧关节同时脱位的病例。因此,对此组病例必须高度重视。
指椎体骨折与椎节脱位同时发生者,这种典型的完全性损伤在临床上并不少见,且多伴有脊髓损伤,好发于颈4~5、颈5~6及颈6~7三个颈椎节段,为颈椎损伤中的严重型。
颈椎过伸性损伤又可称为“挥鞭性损伤”。近年来,由于高速公路的出现及车速的不断提高,此类损伤日渐增多,临床经验不足者易将其漏诊、误诊,应引起重视。伤情较重者大多残留后遗症,尤其是对手部功能的影响较大。颈椎过伸性损伤的主要病理解剖改变位于脊髓中央管处,故又名“脊髓中央管症候群”。
此为临床上最为多见的类型,多由高处落下臀部或足跟部着地所致,故易伴发跟骨或胫腓骨骨折。此类骨折好发于胸11~腰2之间,尤其多见于胸12~腰1。此外,骨质疏松者轻度外伤亦可引起,以更年期女性多发,大多发生于平地跌倒之后,其部位常在第1腰椎以下,可能与负载强度大有关。破伤风或其他原因引起躯干肌群痉挛收缩者,也可引起这一类型的胸、腰椎骨折。
由多个运动节段组成的脊柱,在遭受过度的运动或外力时即可引起损伤。致伤暴力包括过度的前屈、后伸、挤压、分离、剪切和旋转力等,凡超过生理极限即可引起损伤。按照Denis三柱概念,爆裂骨折已成为脊柱骨折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一型,如处理不当,易引起意外。Denis等人强调,当椎体的后壁和后部纤维环等结构,即包括后纵韧带的中柱一旦遭受破坏,则可造成前屈状态下的不稳定,并把此种累及前柱和中柱的骨折定义为爆裂骨...
此型又名屈曲(旋转)型骨折脱位,亦为临床上较为严重的类型.易伴有脊髓损伤,但较前者为轻。但本型的发生率较低,在屈曲暴力所致的楔形骨折病例中,约占7%~9%。
又称之为屈曲牵张性骨折,多见于高速公路安全带遇急刹车时上身突然前屈所致。近年来临床上常遇见此种骨折,亦可将其视为屈曲型骨折的一个特殊类型。
脊柱损伤患者日益增多,视受损机制不同,分型亦不相同,因此在诊断上亦有一定难度。但实际上,只要能掌握局部的病理解剖特点,在全面收集外伤史、症状和体征所见的前提下,加以综合分析判断,对大多数病例不难取得正确诊断。在此基础上,治疗问题也易于解决。对某些临床诊断确有困难者,可借助于CT、MRI、CT加脊髓造影、CTM等影像学检查手段。
骶骨骨折可单独发生,亦可与骨盆损伤同时出现;前者较少见,而后者在骨盆骨折中约占30%~40%,因此,其绝对发生率远较单发者为高,且以男性多见;在治疗上亦较复杂,需与骨盆骨折的治疗一并考虑。
尾部骨折与脱位较骶骨骨折明显多见,尤以女性为多,常见于生活及运动意外时。